两岸青山如碧螺,影入平江东流水。当此时,一轮红日,半轮春色,岷江岸边一座突入江中的高耸石崖上,并肩站立着两个男子。一个须发花白,沉稳持重,身形瘦削不减刚毅,一个年少华美,纵横捭阖,英武之姿别样风流。

  

  李冰望着脚下沉默奔涌的大江,思虑重重:“轩儿,你邀为父来此,是想到了破敌之策?”

  

  “非也。”南轩摇摇头,“如果是为了打仗,孩儿百万军中取那叛军首级亦非难事,不足为虑。”

  

  “那你……”李冰不解地看着儿子,“我见你尽日对着地图苦思冥想,又为何事?”

  

  南轩笑道:“地图我背熟了,不过,远不如这里直观。爹爹你看,蜀中的河道群山,莫不尽收眼底。”

  

  李冰颔首,这里确实是个绝佳的瞭望地点。捻捻胡须,呵呵道:“小子,别绕弯子,有什么想法说出来吧。”

  

  “爹爹,孩儿以为,就算我们打败了西戎,蜀中也无法有长久的安宁。”

  

  “哦,此话怎讲?”

  

  南轩轻轻叹了口气:“爹爹,我走访了蜀地先民,也查阅了古蜀国的资料。几百年前的巴蜀,是从一片汪洋中崛起的。岷江是头难驯服的猛兽,每到春夏,山洪暴发,江水奔腾而下,处处成了泽国,待到水退,陆地变成了沼泽,荒草与芦苇丛中,水鸭成群,鱼虫潜游,艰难生存的蜀人,把“鱼凫”当做部落的图腾。”他手指着石崖上一个个小洞,“爹爹你看,这些小洞都是历代船夫的篙杆留下的杵窝,一代代先民艰辛开辟航道,寻找赖以栖息的家园。到现在,岷江冲刷出的一块平原总算成为乐土,聚居了相当的人口。”

  

  李冰听他娓娓道来,不由心中暗赞,南轩的慎密与刻苦早已超越他的年龄。“爹爹,”南轩接着说,“别看蜀郡税收丰厚,若放眼整个蜀中,东旱西涝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。无论是土生土长的南蛮族,还是北方流亡过来的西戎人,他们生活的地方,与蜀郡中心天差地别。泥石流吞没生命,洪水冲毁良田,干旱颗粒绝收,如何养活妻儿!他们武力叛乱,并不是为了夺取秦国江山,而是为了实实在在的生存。”

  

  李冰神色凝重,若有所思:“轩儿,我明白你的意思了,就算我们平定叛乱,也只能安稳一时,饥寒起盗心,生存环境恶劣,资源匮乏不均,必定催生下一场叛乱。”

  

  “是啊,唯有富庶丰饶,人人安居乐业的地方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。”南轩笑道,“所以,爹爹可知孩儿宴请诸贤的用心了?”

  

  李冰点头微笑:“轩儿,原来你不是要打一场和人的战争,而是……和天的战争。”

  

  南轩俯视江流,信心满满:“爹爹,这里有山有水,天赋资源,若将岷江变祸为宝,整个蜀中都会成为鱼米之乡,太平粮仓。那时不仅秦国统一大业无忧,也会泽被万世啊。”

  

  听着儿子的话,李冰不由感慨:“轩儿,连爹爹都不够了解你,只看见你沙场上辣手无情,怎知你仁心一片。不过,自古以来都没人做到的事,你有把握吗?”

  

  南轩凝望天际:“我没有把握。”转头笑道:“爹爹支持孩儿吗?”

  

  李冰舒了一口气,大手按住儿子的肩膀,低笑:“我是个武将出身,就知道上阵父子兵。你这臭小子,从小到大,哪件为难事,能甩得开你爹?”

  

  南轩星眸闪亮,心头一热,谁说爹爹只有严厉的一面,他明明幽默慈爱惹人亲近呢。南轩亲昵地挽住爹爹,一如儿时爱娇:“多谢太守大人!”

  

  “天上月光光

  

  悠也哦罗依哟

  

  照呀照碉楼 

  

  谁家姑娘纳拉哈哟

  

  眼中月汪汪

  

  手飞银针彩线走啊

  

  悠也哦罗依哟

  

  绣对鸟儿叫枝头

  

  绣个英俊好猎手

  

  ……”

  

  优美而热情的歌声从岷江岸边高耸的石碉楼里飞出,羌寨的灯火层层叠叠依山而亮,劳作了一天的男人趁着夜色归来,听到女人的歌声,疲累的脸上露出了笑容。他们是古朴的蜀中人,虽然统治这片土地的秦人将他们称为西戎、南蛮,但他们其实有自己骄傲的名字:羌。他们曾经过着原始的、与世无争的生活,矫健的身躯让他们成为勇猛的猎手,但是再勇猛的肉体在肆虐的狂浪面前依然不堪一击,所以他们不断向高处搬迁去躲避他们又爱又怕的母亲河,高耸的石雕楼见证着他们不屈抗争的发展史。今天,这群男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耕夫和猎手,他们腰间的短刀和背上的弓箭标志着他们成为战士,为了女人能天天甜美地唱歌,为了孩子不再夭亡,占领蜀郡!打到平原去!

  

  寨子中央有一座全寨最气势恢宏的碉楼群,它是由几十个小型碉楼依靠垒墙连通在一起,火把通明,一步一岗,戒备森严。这里是西戎军总部所在,也是头人夜风的住处。

  

  议事大堂前,火塘静静地燃烧着,夜风——这个高大粗壮的男人正在火塘前来回踱步。他有黑熊一样强壮的背肌和猎隼一样犀利的眼睛,他曾一拳打死过猛虎,也曾双臂撕碎过公牛,羌寨的男人无不以他们勇武的头人为傲。

  

  “头儿,是蜀郡的新太守下战书了吗?我保管让他像前任一样屁滚尿流!”勇士尔玛者焦急地瞄着躺在桌子上的一封信,握紧了铁拳,他不识字。

  

  “尔玛者,不是战书。”夜风看了看属下,眼睛里闪过狐疑的光,“是请柬,太守在蜀郡的天香楼请吃饭。”

  

  “请客吃饭?”尔玛者惊讶地张大了嘴巴,随即又笑出来,“我明白了头儿,秦军肯定是被我们打怕了,所以想求和!”

  

  “不……”夜风摇摇头,目光更加犀利,“你知道新太守是谁吗?李冰父子多年征战,从无败绩,如今来到蜀中,他一场仗还没打,怎么可能求和!”

  

  尔玛者缩了缩脖子,不敢再多嘴,他只管跟着头人冲锋陷阵,其他事情完全不懂。夜风沉吟着,太守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?

  

  “哥哥,看你愁的,不就是一顿饭吗?”一阵环佩叮当,伴随着莺声燕语般好听的嗓音,火塘边出现了一个女子。火光恰到好处地照出她的身姿,她有着羌族女子特有的高鼻梁、大眼睛和深邃的眼窝,穿着缀满银饰的土布蓝衫,不过她胸前起伏的波涛仿佛随时撑破布衫汹涌而出,这样丰满的尺寸大多数汉族女儿都难比拼,灵活纤细的腰身围着刺绣云朵的花腰,一走路,花腰上的小铃铛轻轻摇摆脆响,让人的眼光情不自禁一路向下,落到她那结实弹性十足的翘臀上。这样一个女子,一举手一投足都是足以猎杀男人的风情。

  

  若非这两个男人看着她从小长大,见到这样的尤物,大多数男人会忍不住吞口水的。“二头领!”尔玛者见到来人,急忙躬身。原来这女子正是夜风的妹妹。

  

  “夜莺,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。”夜风呼了口气。

  

  “我知道,哥哥。”夜莺拎起桌上的信,轻蔑地笑道:“秦人都一样,占了最好的地盘,还看不起我们,恨不能把我们杀光灭族。在我看来,这封信就是个圈套,想把你骗去杀了。”

  

  “哼,何以见得我一定会去?”夜风冷笑。

  

  夜莺转转眼睛:“哥哥,别看外面把李南轩吹得那么神,真要手底下见功夫,他未必是你的对手。所以他才使这诡计,你若不敢去,显得我们羌人胆小,怕了新太守似的,你若去,他就设下重重陷阱。”

  

  “那你说哥哥到底去还是不去?”夜风是个直性子,不免有点烦躁,妹妹聪明伶俐,能文能武,稳坐羌寨的第二把交椅,他很倚重她。

  

  “当然不能去。”夜莺果断地说,“哥哥是我族的核心,决不能有闪失。不过,太守既然打着和平的旗号,宴请蜀中方方面面的势力,羌族又怎能缺席,所以我们必须派人去,不仅要去,还要在宴会上大大风光,彰显我们的实力。”

  

  “派谁去?”夜风问。

  

  “我。”夜莺仰起头。

  

  “胡闹!”夜风挥挥手,“都说了是陷阱,我怎能让你去!”

  

  “哥哥莫急,我自有道理。”夜莺笑嘻嘻道,“我是羌寨的二头领,你的妹妹,我去,代表羌族的高贵身份,此其一。我是女人,李南轩要是在宴会上杀死一个女人,除了惹人嘲笑,除了激起你的怒火和斗志,他还能得到什么呢?此其二。有这两点,妹妹我一定能全身而退,放心吧。”

  

  夜风觉得妹妹分析的有道理,不过还是不太放心:“要不要派些勇士跟你一起去?”夜莺一口拒绝,正色道:“千万不要,若是带勇士,反而让李南轩有杀我的借口了。”

  

  尔玛者听不懂头领兄妹的对话,但是知道夜莺要去吃那顿危险的饭,呼吸变得急促。头领的决定他无权反对,但夜莺是羌族的女神,他愿意为她奉献生命,决不能容许她有一丝一毫的危险。

  

  菱花镜前,寒玉一丝不苟地将缎子般的黑发挽成当今秦国最时髦的堆螺髻,再将一枝精致的点翠珠钗斜插进去,这枝珠钗是入画的宝贝,她死皮赖脸地借来了。挑剔地看着镜中美艳的自己,她又拿起了腮红补妆,嗯,今晚要跟着师父去天香楼赴宴,那种地方灯火一定很亮,妆要略浓一些才会显得脸色更好。太白山,唉,第一次遇到他时候黑漆漆的,自己赶了一晚上的路,肯定不够漂亮,就算漂亮也看不清楚呢,再上一次在蜀郡,唉,别提了,那件道袍丑哭,不及格,上一次,在温泉……算了,太丢人了,她任由思绪漫无目的地飘飞,一边细细地描眉,哼,今晚会再见到他吧,要让他看看清楚,本姑娘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。

  

  “寒玉,好了没有?马车到了。”无凌进屋来喊她。见到寒玉的时候,无凌的眼睛燃烧起灼热的光:“天哪,寒玉,你可真美!”他一瞬不瞬地看着她,目光完全舍不得从她脸上移开,声音微微发颤,“我们走吧,你为我打扮得这么漂亮,肯定羡煞所有人。”

  

  寒玉愣了一下,无凌过来扶她上车,她才意识到他刚才的话,突然一阵心虚,指尖都有点发烫,天哪,她刚才化妆时候想什么了,没想师父,没想无凌,倒是想着另外一个名字……不不,她一定走神了……她掩饰地轻咳一声,对无凌嗔道:“谁为你打扮了?我是为紫微宫长脸。”对,是为了紫微宫,不是……李南轩,她定了定神,没错,就是为了紫微宫,她才不是……想见那个霸王!